黄炳元(阿炳、炳叔、炳哥)。在他的网络日志里,炳叔充分发扬了这种“半分钱”精神,语言风趣幽默,内容无所不包,让人总忍不住想看看他的博客里有没有什么新东东。--摘自《改变我们生活的108位博客》
“禁令碑”禁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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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10-09 17:43:45
/ 个人分类:感受心得
最近,连着看到二篇立“禁令碑”的文章。一篇刊登在《读书》杂志今年第九期上的《禁令碑中的信息》,好在文章不长,作者刘法绥在文中讲了如下内容:
s#pd l9TE}8_0 1983年9月,湖北省黄石矿务局矿史办公室编辑出版了《湖北黄石煤矿史》。书内辑录了清嘉庆时大冶地区一煤窑穿水淹死十八名矿工后,有关方面(估计是乡级行政机构)撰写的、旨在宣谕县府封井并禁止挖煤的碑文。石碑是矿史办的人员在一座山头的荒坟蔓草间发现的。全文照录于下:
9i"rM rN7?#oB3D0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然人有生之日,岂无死殁之期?为我兄弟,协力掘煤,命运不济,惨遭煤垅(窿)淹毙之厄,殁于嘉庆四年(1799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夜子时。在于竹墩宕,淹毙一十八名。报明县主陈勘明,见集水浩大,尸首难捞,详明上宪,宪谕做坟立碑,惨痛不忍!何思日月推迁,手足之情难割;骨肉山上,县宪谕封,永垂万古。官山付墩宕一面,甘结封禁,永远不得开挖取煤。冯姓人等,不得以山没坟;众性(姓)人等,不得以坟占山。呜呼痛哉!今立石碑,永垂万亿,不得朽坏云。(按,死者姓名从略) 杭州博客网Q7y(@W%w9r
有十八人同时挖煤,说明煤窑已具一定规模。此地的煤,当地人称“肥煤”,主要供工业用,结合目前附近的国营沙田煤矿是黄石地区唯一的烟煤产区,可推断这一地区至少在清嘉庆时工业勃兴,特别是冶炼业。仅就立碑之年1800年,就已比盛宣怀到湖北办煤矿(1872年)早72年。
x-V0H5Q_at)a*O9j0 历史有时示人以意想不到的幽默和怪诞。1973年夏季,此地多雨水,气象部门发出预警,此处的大洪煤矿通知工人一段时期内暂不下井采煤(早就斗胆违背了“永远不得开挖取煤”的禁令)。一日,煤窑穿水,大水汹涌而出,冲出了好几具尸体!更使人惊骇的是:死者穿的是从未见过的对襟粗布大衫,铜纽扣也是从未见过的多角形,背后还拖一根老长老长的粗辫子!人们围观时,发现死者皮肉犹呈血红色,鲜润鲜润的,但即刻就风化了。领导当即清查矿上的人数,矿工、家属、村民,一个都没有少。这是怎么回事?一时人言汹汹,众说纷纭。直到十多年后发现了那块碑,人们才悟出:他们是近两百年前遇难的矿工,是他们爷爷的爷爷的爷爷!
另一篇是国庆节那天,《青年时报》上的发表的《立碑,不只为了纪念死者》,虽然两篇文章角度不同,却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一个看似强硬的举措,好象我们老祖宗创造出来的刻在石头的字,真的有魔力,还能余热利用,发扬光大似的。
:ht&C(X N1H] b0 矿难频发,事故不断,中央领导流泪慰问矿难或事故受难者家属,看到这一幕,除了觉得领导和人民在一起、富有同情心外,私下里还有点对频频发生的矿难和安全事故已到了束手无策地步的感觉。
而矿老板们乐得个破财消灾、花钱买命,止不住矿难和事故的继续:凤凰垮桥、山东矿难-----。
&ge4y9yde0a \0 在这两篇文章中,媒体高人、人大代表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古代屡试不爽的“禁令碑”,赞同的观点是好象只要祭起这一法宝,就可以将矿难、安全事故等一切妖魔鬼怪都镇压在“禁令碑”下,永世不得出笼!
杭州博客网$z+zk@/Z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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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禁令碑中的信息》传达的信息已经很清楚,靠地方政府立这么一块“禁令碑”,禁得了古人,禁不住人欲横流的“官”和“商”。杭州博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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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一条命赔二十万元还是四十万元,只要是人命有价,各种各样的或“官”或“商”,亦“官”亦“商”的通灵人物,总能搬开各种各样青石板刻的、不锈钢雕的、青铜铸的“禁令碑”,榨取滴血的高超额利润。杭州博客网Lo[2\(l
我们不是已经进入了中等发达国家行列了吗?学学真正发达国家做法吧!矿难、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平时扯皮不断的“一府两院”表现出难得的高效率,国会参议院、众议院连夜制定并通过相关法案,政府总统立即签署执行。一旦违反,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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