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炳元(阿炳、炳叔、炳哥)。在他的网络日志里,炳叔充分发扬了这种“半分钱”精神,语言风趣幽默,内容无所不包,让人总忍不住想看看他的博客里有没有什么新东东。--摘自《改变我们生活的108位博客》
《首家“委员工作室”亮相》发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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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7-01 08:22:35
/ 个人分类:小屋手记

星期天的《杭州日报》要闻版上登了王力来采访后写的《杭城首家“政协委员工作室”亮相》一稿,昨天就有市民跑到我这小屋门口来探头探脑,个别神通广大的还不知从什么途径找到了我的手机号(我的固定电话是公开的),打电话过来希望尽快和我反映交流。我再三说明,“委员工作室”只是我利用周六上午休息时间进行的活动,周一至周五上午时间我还是要做好我拿工资的工作——做不完还没人来替我做的,炳叔一家三口还要靠这份工资养活呢!最主要的是:在目前的中国,任何个人都不可能包办代替政府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更不用说我一个小小的市级政协委员了!
无奈,临下班时,正在与市环保志愿者总队曹亮队长就环保志愿者队伍现状、发展前景作深入探讨交流时,仍有二批人马杀到。第一批只有一个,戴眼镜、平头、精瘦的老兄从推开的门缝伸进头来:“请问,割里是不是有个委员工作室?”得到肯定的回答并告之周六上午才是“委员工作日”,还没听完,立即将头立即缩了回来:“先让我要把脚踏车锁锁好!”进来,说起了自己的境况。我听出了个大概。虽说单位也有保证政协委员社会服务的时间,但耽误太多上班时间也不好,所以,我让他带上必要的证明材料,周六再来详细谈。
刚送来这瘦小个子的市民,又来了二个精壮的汉子,既然进了门,也没有不接待的理由,何况是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仔细听完,收下了他们的文字材料,基本得知了他们反映的内容:XXX城拆迁中,XX村351户人家2002年12月拆迁,每户得到的拆迁安置款是40—60万,过了半年即2003年6月,XX村40户人家拆迁,拆迁安置款已经提高到120万。他们认为:他们地段比后拆迁的人家好,房子比他们大,又是在相同的时间拆迁,为什么拆迁安置费相差那么大?负责动员拆迁的XX经济合作社当年曾书面承诺如先拆迁的住户得到的拆迁安置款比后拆迁的少,由经济合作社补足,为什么不能兑现?
我曾经参加过民革组织的调研组,前几年对房管局拆迁办、国土局进行过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的专题调研。因此,向他们耐心解释:拆迁补偿政策肯定是后面比前面优惠,近几年,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政协确实是一年比一年更宽松,拆迁户得到的实惠也更多,虽然看起来才相隔半年,但期间拆迁政策已经做了较大的调整。但新出台的政策不能上溯到前面的拆迁户,否则,这样工作就无法进行下去。至于具体承担拆迁动员的经济合作社,应该可以发挥调节作用,对同一经济体内的前拆迁户给予调节,以化解这一矛盾。
炳叔还在无意中发现,这二批人(共三个)虽然能找到我不挂牌的“委员工作室”,但却都叫不出委员姓什么,大概这也算是“病笃乱投医”了吧?
“委员工作室”只是在每周六开放,也绝无可能代替承担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如有市民向炳叔反映情况,请在周六上午来,可以谈得轻松点、更尽兴点。
周六“委员工作室”开门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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