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炳元(阿炳、炳叔、炳哥)。在他的网络日志里,炳叔充分发扬了这种“半分钱”精神,语言风趣幽默,内容无所不包,让人总忍不住想看看他的博客里有没有什么新东东。--摘自《改变我们生活的108位博客》
云已淡烟未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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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3-20 07:42:19
/ 个人分类:人生感悟
炳叔发了《一包中华烟引发的冷思考》,本来也就是想让网友在读过之后,不仅是一笑而已,而是产生一点有益的思索。只要能让大家留下点苦涩的回味和清醒的思考,就算达到目的。期待着烟消云散、船过水无痕。没想到,有位网友看到后,在他自己的博客里发了一篇文章,与炳叔探讨、商榷——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啊!原文如下(此文绝对不代表炳叔的观点,楷体字为炳叔所加。为方便阅读,适当作了分段):
炳叔说办公桌上放包中华烟就是暗示来人送中华烟(这是投诉人的观点,并不是炳叔的创意),这个创意确实好。创意在于:不是人人都有办公桌坐的,也不是人人都挖(这个字用得传神,形象生动,包含着有几份舍不得的意思)得出中华烟的。抽中华烟的大概都是有办公桌的,而坐办公桌的可能有许多是弄不出中华烟的(这句话炳叔表示同意。炳叔有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同学父亲,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从生产一线抽到管理岗位,有了张办公桌和椅子,每月工资相应减少了8元。同学父亲想:这桌子、椅子介贵的,每个月少拿的钞票都可以买一套了!于是,坚决要求回去当他的大头工人。结果,告老还乡时只算“离休工人”,与离休干部的待遇相差就远远不止一个月一套桌椅了);办公桌而挖得出中华烟的大致有2类人,一类是老板,一类是党政机关的干部。老板有办公桌而且很气派,可惜总是不太坐,偶然坐坐,桌上也放中华烟,那是拿给别人抽的,难道老板们还要暗示别人来送烟乎?那么,有时间坐办公桌而且桌上能放一包以上中华烟的就非党政干部莫属。
据民间说法,某区自村干部始(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各级领导都是抽中华烟的。起码是硬中华。听说某些人甚至是吸得出1字头2字头3字头来的。那个小市民也真是少见多怪了,大概到党政部门办事不多吧,看到人家桌上一包中华烟竟莫名惊诧到要投诉的程度,真是可笑之至。按照这样的逻辑,那人家家里放着一条、十条、百条的(反正不会是自己买的)是不是要统统死啦死啦呢?
伟大领袖毛主席说过,东西做出来总是给人用的(查《毛泽东选集》1-4卷,并没有相应的文字,向这位仁兄质疑,却说我是本本主义。又说你炳叔做出来,不就是给妇女用的吗?——涉及人身攻击噢)。由此推出,造出中华香烟来就是给人抽的。你自己不抽烟,买不起中华烟,看到别人抽,你就有意见,你这是嫉妒,由此而举报,则是诽谤。你知道人家这烟肯定不是买的,那你是否知道,人家这烟也不是白抽的,也是付出了代价的。人家手中有权力,权力要寻租的。
你呢,你手中有权力吗?你没权力吧,没权力就不要乱说话嘛!唐僧说过,不要生气,生气会犯了嗔戒的。你生气了,举报了,你举报人家什么?难不成你要做一个反腐斗士?华夏之大,靠你这么孤苦伶丁的一个人就想翻天了?就想把堂堂的上海卷烟厂弄倒灶了?你要给国家税收造成多少损失?典型的损人不利己,典型的不爱国主义。
嘿嘿——笑得很黄很阴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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